(十一)垃圾压缩站: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50万元/座;建设内容包含征地拆迁、设计、监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详见市政办发〔2008〕47号)
(十二)公厕: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Ⅰ类新建公厕12000元/蹲位,每蹲位折合建筑面积不得小于7平方米;Ⅱ类新建公厕8000元/蹲位,每蹲位折合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Ⅲ类新建公厕4000元/蹲位,每蹲位折合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移动公厕2.5万元/蹲位。改造固定公厕的,按照新建公厕补助标准减半执行。建设内容包含征地拆迁、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详见2008年11月18日杨广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政府专项问题224号会议纪要)
(十三)城六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50元/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征地拆迁、设计、监理、道路、排水、路灯、管线迁改等。(详见市政办发〔2008〕47号)
(十四)架空线缆落地(详见市政办发〔2008〕140号)
1、通信线缆落地整治资金全部由通信运营商自筹,并组织实施;开挖市政道路的修复费用由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承担。
2、电力线缆落地整治沟道建设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承担,电器部分资金由电力部门自筹。
(十五)农贸市场整治(详见市提升办发〔2008〕6号)
市、区两级政府给予市场开办方或经营单位一定奖励补助(城六区范围,切块管理区域管委会承担全部补助资金)。
1、A类:
室内框架钢架结构: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100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100元/平方米。
室内砖混结构: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80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80元/平方米。
2、B类:
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70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70元/平方米。
3、C类:
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50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50元/平方米。
(十六)建筑物立面清洗(新追加内容)
由产权单位自筹资金组织实施;按照建筑物临街立面面积,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补助清洗费1.5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清洗费1.5元/平方米。
各部门职责及工作程序仍按照原文件执行;未涉及到的其它提升年项目,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原则上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予以补助。
附件2:
违法建设拆除程序
一、中止违法行为。各区执法局(分局)对巡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证落实没有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下发《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在没有得到许可前彻底停止违法行为。
二、下达法律文书。经确定需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市规划局按法定程序下达《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市执法局。市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违法建设拆除项目转办单》的形式分发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各区执法局(分局)接到《违法建设拆除项目转办单》后,应在区政府(管委会)的组织下,联合辖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实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