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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用为2253.8894万元。
  以上4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共计增加变更费用8340.9347万元,同意在项目的建安费节余中列支。
  鉴于本项目已建成通车,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和指挥部认真做好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设计变更费用预审查意见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杭(州)新(安江)景(德镇)
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设计变更费用预审查意见

  概审:2009-2

  根据有关规定,我站于2009年2月1日-2009年2月5日对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设计变更费用进行了预审查,意见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杭(州)新(安江)景(德镇)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从2004年5月开工,至2006年10月正式通车,历时两年半,施工期间共发生较大的设计变更共计4项,其中桥梁较大设计变更为1项,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变化的较大设计变更为2项,路面结构发生变化的较大设计变更为1项。此次审查主要对以上变更的建安费进行审查。

  二、审查依据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杭交〔2008〕152号)、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浙交[1996]478号)及设计院编制的变更设计概算数据文件等。
  由于该项目于2006年10月建成通车,变更造价文件于2008年4月份前编制完成,继后又经过几次修改上报。所以此次变更造价文件仍以原定额及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审核。
  审查时均以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设计文件中所列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为准。

  三、审查总体意见

  经审查本项目变更费用的编制依据、工程规模、编制深度、工程数量、计价依据等基本符合要求,但局部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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