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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快2008年国家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快2008年国家新增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鲁农生态字〔2009〕1号)


各市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2008年新增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农计发〔2008〕31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新增30亿元农村沼气项目第三次督导工作的通知》(农科能源函〔2009〕15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新增农村沼气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市联动,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中央安排我省总投资8456万元,涉及我省24个县(市、区)的66040户农村户用沼气、2250个乡村服务网点、26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建设。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厅研究决定,省市结合,上下联动,于近期对项目建设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市要高度重视,把这项任务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资金支付管理、建材物资采购以及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及时帮助基层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省里也将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对部分项目村、项目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二、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地要抓住当前气候变暖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县(市、区)要以项目乡、村为单位组织工程队,落实到人、到户,同时要按建设任务数量,倒排工期,把建设任务安排到每一天。确保奋战一个月,全面完成中央投资建设任务。

  三、积极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

  我省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项目中央投资已基本形成实物工作量,当前主要任务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申报项目时的承诺,抓紧落实市、县(市、区)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并及时、足额补助和下拨到位。按照“整合资源、打捆推进、提高效率”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相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发挥项目综合效益。

  四、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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