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25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5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杭州市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39号)精神,加快幼儿园规划布局,解决学前教育“有房办事”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良好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的精神为统领,以“不让杭州一个孩子输在人生起跑线上”的要求为指导,以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追求品质教育需求为准则,全面实施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区小区配套为主、改建扩建为辅,农村因地制宜、新建改建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学前教育需求剧增与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
三、建设目标
到2011年,全市城乡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足,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全市“千园标准化”幼儿园达到50%以上,其中六城区达到70%以上,萧山区、余杭区达到50%以上,五县(市)达到30%以上。全市幼儿园设施设备、玩教具配齐率达到 90%以上。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100%;农村等级和规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80%以上。
四、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