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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的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的通知
(青建办字[200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建筑设计创作,促进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提高中小户型住宅建筑设计水平与质量,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生活需要,同时配合我市举办2009年房地产博览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活动。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建筑院校在校师生、开发企业、社会人士,均可以单位组织或个人报名的形式参加。本次参赛的所有作品,都将在2009年青岛市房地产博览会上展出,各类奖项的评选将采取专家评选与社会公众广泛参加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设计人员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有关竞赛办法见附件。
  附件1:2009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细则
  附件2:2009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申报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细则

  一、竞赛题目
  2009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暨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
  二、竞赛分类
  本次竞赛为命题设计大赛。命题设计是根据本次大赛所给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本次竞赛分为三个系列: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设计、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住宅设计和农民工公寓设计。每个参赛方案可选择其中一个系列,并可选择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的其中一种或多种。
  (备注:由于在高层住宅中设计出优秀的中小套型住宅难度较大,因此在同等水平条件下,优先评选高层建筑设计方案。)
  三、竞赛要求
  1、本次竞赛针对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需求进行,参赛方案应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在有效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住房的适度消费和宜居生活,从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上进行研究,探索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的居住空间环境。
  2、参赛方案要以创新为基础,以新的设计理念和方法,注重我市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生活方式,适应住户的不同经济水平和不同生活要求。应满足家庭构成、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要求,提倡能满足居住者多样化居住需求、选择性强、具有可实施性的灵活性居住空间的适应性套型。
  3、参赛方案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总体上满足住宅的居住性、安全性、经济耐久性和舒适性。在建筑外观、细部处理、建筑色彩、材料做法等方面体现地域特征和地方特色,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方便、健康的人居环境。
  4、参赛方案应从设计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持续性出发,应符合我国住宅建设的发展方向,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住宅规范和各项强制性标准,户型设计时应同时考虑到标准层户型组合的合理性。注重采用适宜我市纬度和气候条件的节能、节地措施,加强设计方案的设备设施研究和科技含量。
  5、对于参加农民工公寓系列的设计作品,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同时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每份作品均应包含套式公寓和集体宿舍两种形式(可以组织在一个建筑里,也可分为两种类型的建筑),其中套式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50平方米,均需配套设施齐全。
  四、竞赛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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