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荐“山东省绿化奖章”获得者,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国土绿化第一线和基层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志,要推荐一定数额的工人、农民、女同志。过去已经获得过全国绿化奖章和省绿化奖章的同志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拟推荐的人员名单后,要在一定范围内(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或本地区)张榜公布或在相应报刊、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推荐材料。
(四)报送推荐评选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推荐报告
2.山东省绿化奖章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
3.被推荐人事迹材料
4.公示情况材料
推荐人员的材料一式3份务必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送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邮编250014,联系人:马晋,电话:0531-88562502,电子信箱:zlcmajin@163.com)。
附件:山东省绿化奖章推荐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山东省绿化奖章推荐审批表
被推荐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职务
| 职称
|
|
|
|
|
|
|
|
|
工作单位
|
推荐单位(盖章)
|
被推荐人主要事迹
| |
县(市、区)绿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或部门(系统)绿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绿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