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技工教育教研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技工学校研究会教育研究平台,推进专项课题研究,开展教学评估,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西经济发展需要和当前经济形势,指导技工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探索和推动“一体化”教学改革。做好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教学调研,为学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十)努力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积极的参保缴费政策,以贯彻落实桂政发〔2006〕54号、桂政劳险字[2007]248号、桂劳社发[2009]13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大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实现城镇各类劳动者养老保险全覆盖。继续将非公经济单位、事业单位中非在编人员列为重点人群,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努力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以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为重点,着力推进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和“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工作。积极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制度,继续抓好以优势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征缴稽核,加大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工作力度,全年各地实地稽核参保人数不少于全部参保人数的20%。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大清理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事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工作力度,做好困难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确保全区基金征缴目标任务的完成,力争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整合经办资源,探索推进“五险合一” 征缴社会保险费新模式,重点优化征缴业务流程,改进征缴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征收。
(十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与结算。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不断研究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实现参保人员利益最大化。把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等一系列政策落实到位,使各类参保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
(十三)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年内基本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全面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一季度出台《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二季度设区的市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争取第三季度在有条件的城市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协同推动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