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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 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把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认真贯彻《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依托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并认真落实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扶持政策,帮助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库区移民、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加强省际劳务合作,办好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论坛。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充分挖掘就近转移就业的机会。

  (四) 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完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着力建立村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把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五) 全面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1号),并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我区的实施办法,以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为重点,完善政策体系,改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观念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重点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

  (六)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4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开展全民创业活动。一是实施全民创业技能培训计划,重点抓好青年创业培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二是抓好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重点抓好技能提升培训;三是做好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实施;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重点抓好品牌培训;五是抓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六是抓好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职业技能培训。

  (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抓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八)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扩大职业技能覆盖面,重点做好困难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等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好2009年鉴定和统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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