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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卫应急字〔2009〕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应急发[2009]1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在我国相继发现4例人禽流感病例,尤其是1月18日我省确诊的首例人禽流感病例,使我省人禽流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通知要求抓紧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农业、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好人禽流感各项防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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