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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合政秘〔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两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纠风办等15个先进集体、缪晓致等57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15个)

  市政府纠风办

  市农村财政管理局

  市人口计生委法规信访处

  市国税局稽查局

  市水政监察支队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

  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所

  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公安局法制处

  长丰县三十头镇政府

  庐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蜀山区政府法制办

  肥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肥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先进个人(共57名)

  缪晓致   市交通局

  杨 忠   市国税局

  崔世平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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