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穗价〔2009〕35号)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9〕2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方式和对象
这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同级检查为主,各有关区、县级市物价局负责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对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实施检查,并对区、县级市进行督导和重点抽查。
二、检查的时间
检查时间从2009年2月16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止。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确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各检查人员要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涉农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各种涉农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价格权益,保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检查结束后,各区、县级市物价局于2009年4月13日前将涉农收费检查情况总结、专项检查汇总表、专题调研报告和一个典型案例报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