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200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我省扩内需、保增长、实现“两个加快”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由省政府对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清理的原则、步骤和要求。清理完成后,制定机关应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一律废止。省直部门、各市(州)政府应向省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县级政府应向市级政府报告清理情况。(省政府法制办、省直部门,市县政府)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省保密局等,市县政府)
4.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并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等,市县政府)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
5.在对依法行政“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二五”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形成能有效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二五”规划应报省政府备案。(省直部门,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