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最大限度地削减行政许可项目,提高行政效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精简,并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许可时限进行了压缩。经过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保留36个市级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125项。现将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
对本次公布的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许可行为,细化行政许可流程,压缩许可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七日
附件:廊坊市本级行政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