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师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的通知
(闽教研〔2009〕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中小学校:
为认真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普法办[2007]1号)精神,我厅于2008年9月中旬至12月5日在全省教师中开展了一次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活动。
此次考试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省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在编的教师以及管理人员,并有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参与。此次活动的特点是参与的教师数量较多、覆盖面较广、答题正确率较高,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经综合评定,秀屿区东峤中心小学等62家单位获得全省教师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获奖单位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校水平,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2008年全省教师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
秀屿区东峤中心小学 秀屿区南日中小学校
永定县湖雷中心小学 永定县高陂中心小学
永定县培丰中心小学 南平师范附小
三明学院附小 寿宁县鳌阳中心小学
南平市实验小学 连城县第一中学、
永定第一中学 永定县坎市中学
三明第一中学 南平第一中学
莆田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三中学
厦门海仓附属实验中学 晋江市毓英中学
石狮第一中学 福州第三中学
福州市屏东中学 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 集美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武夷学院 仰恩大学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