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监测质量管理。认真落实设立监督考核员制度,各区、县(市)确定的监督考核员要向市局备案。监督考核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单位领导做好监督考核具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联系,按规定统计上报有关监督考核报表。
做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和监督纠查双通报制度的实施工作。对数据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实行动态考核,针对突出监测质量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报。实行一级考核一级、层层监督,切实提高监测质量水平。
搞好2009年的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以监测点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监测数据质量、台账设置以及对监测点现场检查指导制度落实情况,促进价格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七、深入开展政务信息报送、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
加大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在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网站的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并继续做好在各种新闻媒体上的信息发布工作,发挥好价格信息对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
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活动,加强对农民关心、又缺乏信息来源的特色农产品等专项信息的服务,并着重抓好价格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逐步建立以农村合作组织为重点的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成为农民信息需求上传下达的桥梁,增强信息服务的实效性。
继续做好联合信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信息的需求。
八、以加强价格监测点指导管理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夯实价格监测工作基础
进一步梳理和调整价格监测点,完善备案确认制度,健全价格监测点动态管理目录。加强对监测点的指导,做好监测点价格台账的完善工作,规范监测点采报价行为,从源头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推广企事业单位价格信息员制度,开辟广泛的市场价格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报告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继续组织开展优秀监测报告年度评选工作,并组织开展价格监测点评优工作,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保持与监测点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信息反馈及通过监测点搜集市场动态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