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工作标准及预期效果
| 完成时限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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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取消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停征的收费项目认真进行梳理,与相关部门进行逐项核对,对停征的收费项目退出许可证管理,进行停征收费项目专项检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 二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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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造“农价宝”价格信息服务平台
| 各区、县(市)首批发展5000户“农价宝”用户,每个乡镇30户。
| 二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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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农村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的价格监管
| 各区、县(市)按要求在乡(镇)建立价格监督站,在行政村聘请一名义务价格监督员,把义务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结合起来,延伸价格服务触角,组建一支活跃在田间地头的农村价格监管服务网络。
| 一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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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
| 各区、县(市)首批选择1-5个物业小区设立“菜单式”物业服务项目及相对应的收费标准价格公示牌,达到项目清楚,标准明确,位置醒目,坚固耐用。
| 三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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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
| 积极研究化肥价格放开后的管理办法,加强化肥价格监测,研究制定调控预案,落实国家关于农资价格特别是化肥价格综合补贴措施,为政府调控化肥价格当好参谋。
| 二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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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
| 选择适当时机,集中全市物价系统力量,采取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服务对象,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集中受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
| 全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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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对弱势群体价格鉴定费用减免政策
| 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低收入群体因生产、生活等多种原因要求进行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的,实行鉴定费用减免政策。
| 全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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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制度
| 与房产住宅局合作,试行网上明码标价和售楼现场明码标价,公开房屋结构、朝向、价格等,保护购房者的价格权益。
| 三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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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涉及农民工有关价费政策宣传活动
| 印发《农民工进城务工价格收费明白单》,并选择适当时机、适当地点,集中宣讲农民进城务工所涉农的业务培训、中介服务、安置落户、子女就业等相关价格和收费规定,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
| 二季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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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 在深入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殡葬部门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百姓的利益。
| 全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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