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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系统2009年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任务

考 核 内 容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分值

6

完成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完善征收、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搞好资金管理,按规定范围和程序投放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无正当理由不报送统计报表的,每次扣1分;迟报、漏报的,每次扣0.5分,符合征收条件而没有征收的扣2分,投放使用违规的扣2分。

 

 

价调办

5

7

抓好收费许可证年审

各县(市)物价局要按市局要求及时上报软盘、汇总表、分析报告、总结材料,要搞好档案管理,上证规范,资料齐全;各区要组织好辖区的有证单位到市局审验。

年审率不达标的扣1分,上证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没有总结材料、统计分析报告、汇总表的分别扣1分。不组织审验的扣2分。

 

 

许可证

中心

5

8

加强价格

法制建设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法定的程序,法定的义务,法定的条件、幅度、方法和原则办事, 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每缺1项扣0.5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件扣1分,未开展干部法制培训扣1分。

法规处

5

9

搞好价格

信息服务

各区、县(市)物价部门要以《哈尔滨价格信息网》为依托办好区域网站,利用网络做好价格服务工作,把信息送到企业和百姓手中。搞好农产品价格信息下乡和价格、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做好价格协会工作。

没有定期公布信息的扣0.5分,没有完成的扣1分。没有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下乡工作的扣1分,开展效果不明显扣0.5分。

 

综合处

成本处

5

10

搞好价格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层次和质量,按时完成上级下发的重点调研课题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价格宣传工作,特别是搞好《价格法》颁布、12358开通纪念日宣传工作。

各单位每年上报2篇调研文章,每缺1篇扣0.5分,电视、广播、报纸没有价格方面报导的扣0.5分。《价格法》颁布纪念日没组织开展活动的扣1分。

 

 

综合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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