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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系统2009年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3、奖励办法:为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的激励作用,对先进单位、超标单位和达标单位发给荣誉证书,考评情况在全市通报,并建议各区、县(市)政府、林业局给予适当奖励。

  六、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市局目标办。同时要搞好自检自查,坚持月对标、季检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全年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目标办。

  2、要认真进行考核。市局各负责考核的处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完成考核工作,搞好考核认定。局目标办将根据各处室的考核情况,定期下发目标考核通报。

  3、加强综合指导。市局目标办负责目标推进落实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善考核体系,确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

  附表如下:
  附件1:
  哈尔滨市物价系统2009年主要职能目标考核表

工作任务

考 核 内 容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

部门

分值

1

加强价格

收费管理

各区、县(市)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价格调定工作,组织好听证会和成本监审;普及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认真清理涉农、涉企收费,对重要生产资料搞好价格管理。

不按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程序进行调价的扣1分。越权调定价扣除全部分数,调价手续不全扣0.5分。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不全的每家扣0.5分。

价格处

行政处

经营处

15

2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完成国家、省、市物价部门下达的专项检查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年内开展不少于两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和示范单位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开展诚信经营。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做好12358价格举报工作。

没有专项检查方案、总结的每项扣0.5分;抽查5本案卷,不规范的每本扣1分;抽查举报记录,没答复的每件扣0.5分。年末抽查2家价格诚信单位,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每家扣1分,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扣0.5分。

 

 

检查分局

5

3

做好价格

监测工作

搞好国家、省、市部署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采价、报价和价格监测分析,及时报送价格信息,落实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和价格监测管理办法。

没有按时采价、报价每次扣0.5分,没有完成价格监测分析的扣1分。没有落实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和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的扣1分。

 

综合处

 

5

4

做好价格评估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涉案物价格鉴证条例》,按分级管理原则搞好涉案物品评估,努力拓宽评估服务领域和范围,评估结论书等文书规范,案卷齐全。

出具虚假结论造成结论严重失实的,每件扣1分;复核裁定改变原结论的案件,超过1%的扣1分;抽查5本案卷, 不按规定制卷或缺项目的,扣1分。

 

 

涉案处

5

5

搞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按要求完成市里下达的大中城市农副产品成本调查,上报分析报告;按要求认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做好价格调定前的成本监审和价格成本定期监审工作。

没上报调查报告的每次扣1分,迟报、错报的每次扣0.5分,调定价没有实施成本监审的每件扣1分,成本监审程序或监审报告有问题的每件扣0.5分。

 

 

成本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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