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8年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赣质监量函[2009]2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赣质监量函〔2008〕12号)要求,为加强对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提高检测能力,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2008年8-12月,省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建筑建材和水质检测类实验室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08年省局共组织开展了三个类别的能力验证活动,参加单位分别是食品、建筑建材和水质检测类实验室,检验项目分别为饮料中甜蜜素、苯甲酸钠;水泥的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水泥中Cl-含量;水中Pb2+、Hg2+、NO3-、Cl-。共有224家单位参加了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有204家,合格率为91.1%。其中,食品类有23家实验室参加,结果满意的有23家,合格率为100%;建筑建材类有96家实验室参加,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有81家,合格率为84.4%;水质检验类有105家实验室参加,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有100家,合格率为95.2%(名单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验报告格式不规范。部分单位的报告中没有样品的送检编号,有的单位甚至在没有样品编号的情况下将不同样品的检测数据出具在同一份报告中。
2.检验报告信息不齐全。部分单位的报告缺少标准依据或检测条件。
3.印章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的检验报告甚至只有签名,没有单位名称也没盖单位印章。
4.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部分单位的原始记录存在字迹潦草、数据记录不全、缺少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等问题。
三、结果处理及整改要求
1.对今年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04家实验室给予表扬,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实验室取得的成绩,将作为我省计量认证监督评审和复评审的依据,可免除该项目的现场试验。
2.能力验证数据偏离较大的实验室,应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局计量处,我局将按照《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视整改情况进行处理。
3.针对今年能力验证中实验室出现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等问题,我局将依据《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组织实验室进行相关技术培训,规范其检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