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09年各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的函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
十四条“开采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开采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定,现将2009年各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将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各地下水取水户。
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地下水原则上只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工业用水应当逐步改用地表水源或其它非常规水源。苏锡常地下水禁采区,要重点强化特种行业用水保留深井的管理,加强地下水位动态监测,定期对已封深井进行检查,巩固地下水禁采成果;苏北、苏中地下水超采区,要认真执行《苏北、苏中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严格控制新凿井,加快地表水区域供水工程建设,落实节约用水措施,做好水源替代和水源结构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超采区地下水压缩任务;其它地区也要切实加强地下水管理,全面推行地下水“四个一”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采量,防止出现新的地下水超采区。
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地下水开采计划分解下达情况,请于今年3月底前报省水利厅备案。
附件:1、2009年各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表;
2、2009年苏锡常禁采区保留井开采计划表。
二ОО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09年各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表
单位:万立方米
市别
| 2009年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
| 2009年地下水超采区压缩量
|
小 计
| 一般超采区
| 严重超采区
| 其它地区
|
南京市
| 1000
| ----
| ----
| 1000
| ----
|
无锡市
| 150
| ----
| ----
| 150
| ----
|
徐州市
| 24900
| 7600
| 3300
| 14000
| 315
|
常州市
| 100
| ----
| ----
| 100
| ----
|
南通市
| 9430
| 3310
| ----
| 6120
| 100
|
连云港
| 2070
| 470
| ----
| 1600
| 10
|
淮安市
| 6840
| 1940
| ----
| 4900
| 70
|
盐城市
| 11000
| 3210
| 290
| 7500
| 80
|
扬州市
| 5750
| 550
| ----
| 5200
| 25
|
镇江市
| 300
| ----
| ----
| 300
| ----
|
泰州市
| 4300
| ----
| ----
| 4300
| ----
|
宿迁市
| 4200
| 700
| ----
| 3500
| 0
|
合 计
| 70040
| 17780
| 3590
| 48670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