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措施
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将推进“六项工作”:
(一)坚持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理念固安”工作。一是要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系统各级要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安全生产工作首位意识,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抓企业法人、抓内部管理”就是“抓源头、抓原动力”的思想,积极向基层单位、企业宣传“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二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把企业作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指导的重点,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工作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规范生产行为,落实安全措施,使企业“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企业法人真正履行起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责任,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真正行使起对本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责任,使企业职工真正确立起企业主人意识、共同体意识和共荣辱意识。切实做好《杭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依法监管。三是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大力倡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科普知识,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车站(码头)、进车间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安全教育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工作平台。
(二)坚持规范安全制度管理,推进“制度管安”工作。通过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管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管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目标,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和系统各单位、各企业“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靠前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深入抓,基层单位(企业)主动抓、细致抓”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不失职、不失误、不失管”,以此推进各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二是坚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刑事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坚持“安字当先、安字当头”,建立安全生产警示和行政领导问责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终政绩、企业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行“一票否决”制,对突破年度事故考核否决指标的,或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事故的单位,将对单位负责人实行告诫谈话,且单位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三是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化公路“治超”和水路“两防”整治活动,加大车辆“超载、超限”和船舶“防碰撞、防泄漏”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运输车辆和船舶,减少运输事故发生;深入开展运输行业、车辆维修行业和在建工程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经营与施工行为,规范交通行业运行秩序;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建立推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告制度。
(三)坚持深化安全源头防范,推进“预防保安”工作。一是突出行业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船、驾驶员(船员)资质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积极推进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生产、安全生产”;加强在建重点工程现场安全监管,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制定水路、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标准,对全市水路、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船舶锚地、危化品储存容器、港口码头等进行安全评估整治。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继续深化道路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村开通班车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危病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改善农村客运车辆通行安全环境,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出行条件。按照公路管理部门四、五类危桥整治三年计划,完成全市危桥拆建改造任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是开展综治及维稳工作的隐患和矛盾的排查治理。要加强对系统危化品运输企业隐患、出租车企业不稳定因素、农民工欠薪问题和“公交一体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等隐患和矛盾的排查摸底,加强安全防范,巩固改革成果;要做好本单位人员思想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重点人员思想状况,及时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加强“三合一”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工地民工住宿区域的安全监管,防止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