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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说明:1.对答复“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请在其空白栏内划上“√”符号。在“是否面复”后边空格内填是或否。
  2.请代表抓紧填写,及时寄给承办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各一份。

  附件四:
  济南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提案者

提案编号

承 办 提 案 单 位

   

案 由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附件五(1):
  2009年度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统计表
  承办单位:                上报时间: 月  日

序号

建议号

建议标题

办理结果

答复日期

是否满意

是否面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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