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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农价宝”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打造“农价宝”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准备阶段:从1月15日至2月15日。综合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价格服务信息来源渠道,向各区、县(市)分解“农价宝”用户数量;各区、县(市)物价局负责对“农价宝”信息服务平台工作进行宣传,搜集本区域涉农价格信息服务对象中国移动用户电话号码。

  启动阶段:从2月15日至3月15日。综合处与市移动公司协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的协议;购置所需相关硬件设备;各区、县(市)物价局上报“农价宝”用户的基础信息。

  调试阶段:从3月16日至4月10日。市移动公司完成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做好运行的准备工作。

  完善阶段:从4月11日至5月11日。综合处和市移动公司一起完成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行工作,对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和补充。

  运行阶段:从5月12日至年底。市物价局根据农村发展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价格信息服务,实现发展5000户“农价宝”用户、达到提供5万条价格信息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市政府惠民行动内容,各区、县(市)物价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月18日前上报市局综合处。

  (二)明确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综合处负责与沈阳、大连、寿光、厦门等物价部门、移动公司、市相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区、县(市)物价局做好“农价宝”价格信息用户的确定、登记工作,并按时上报,提供需求信息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相关处室要做好价格信息的提供与审核工作。

  (三)深入调研,保证信息有效。为确保价格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加大走访农户和调查研究的力度,了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所需要的信息,各区、县(市)物价局每月至少上报一条涉及农业发展、农民种养两业及农产品销售等方面需求的信息。

  (四)加强联络与沟通,扎实推进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商洽、月报等制度,加强与移动公司、市农科院、市农委、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县(市)物价局的联系,确保平台建设顺利开展,及时为农民提供价格信息服务。综合处对各区、县(市)物价局提供的需求信息,通过征求农民意见等方式,对信息的实用性实行跟踪管理,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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