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积极研究化肥价格放开后的监管措施,加强化肥价格监测,制定化肥价格调控预案,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资价格特别是化肥价格综合补贴政策,为政府调控化肥价格当好参谋。
(六)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选择适当时机,集中全市物价系统力量,采取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服务对象,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集中受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
(七)实施对弱势群体价格鉴定费用减免政策。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低收入群体因生产、生活等多种原因要求进行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的,实行鉴定费用减免政策。
(八)推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市局与房产住宅局合作,试行网上明码标价和售楼现场明码标价,公开房屋结构、朝向、价格等,保护购房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九)开展涉及农民工有关价费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农民工进城务工价格收费明白单》,并选择适当时机、适当地点,集中宣讲农民进城务工所涉农的业务培训、中介服务、安置落户、子女就业等相关价格和收费规定,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
(十)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在深入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殡葬部门的收费 行为,切实维护百姓的利益。
三、组织分工
为加强“十项价格惠民举措活动”领导,市物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蔺相才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国贤、王亚卓、杨慧担任,市物价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情况综合和典型宣传工作。各区、县(市)物价局也要指定专人做好有关数字统计、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工作,每季度向市物价局综合处上报活动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取消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收费许可证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打造“农价宝”价格信息服务平台,由综合处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的价格监管,由监督检查分局牵头组织实施;设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由经营收费处牵头组织实施;强化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由价格处牵头组织实施;开展物价大接访活动,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实施对弱势群体价格鉴定费用减免政策,由涉案处牵头组织实施;推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制度,由经营收费处牵头组织实施;开展涉及农民工有关价费政策宣传活动,由综合处牵头组织实施;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由行政收费处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