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十项价格惠民举措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价发〔2009〕6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林业地区物价局:
现将《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十项价格惠民举措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哈尔滨市物价局十项价格惠民举措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十项价格惠民举措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物价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价格政策,提供好各种价格服务,维护好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物价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十项价格惠民举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物价、安民生,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调控,创建价格优良环境以及党和政府关注、群众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价格问题,采取领导带队、组建团组、确定目标、分步实施、定期深入等措施,进一步深化价格惠民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取消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停征的收费项目认真进行梳理,与相关部门进行逐项核对,对停征的收费项目退出许可证管理,进行停征收费项目专项检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打造“农价宝”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市物价局与市移动公司合作,在8区10县(市)首批发展5000户“农价宝”用户,通过移动公司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将5万多条价格信息编制成短信,以最低的行政成本,以最快的服务手段,为农民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三)建立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在全市200个乡镇建立价格监督站,在1000个行政村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把义务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结合起来,延伸价格服务触角,组建一支活跃在田间地头的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
(四)设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落实《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首批在6个区的100个物业小区设立“菜单式”物业服务项目及相对应的收费标准价格公示牌,达到项目清楚、标准明确、位置醒目、坚固耐用,提高物业服务和收费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