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防治。严防疫情流行,杜绝二代病人。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工作内容及开诊。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处理,严格控制传染源,追踪病源,切实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乙肝防治。保持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在1%以下。认真落实《2006-2010年山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加强乙肝疫苗接种管理,保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及首针及时接种率保持90%以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成人乙肝疫苗接种率。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继续落实综合防治措施,认真实施我省扩大免疫规划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力争发病人数保持平稳。
手足口病防治。坚持抓早抓主动,提前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处置,防止暴发流行,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力争患儿数量保持稳步下降,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
按照《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认真履行疾控工作职责,落实人禽流感防控措施,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
全面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继续做好狂犬病、流感、麻风病、流脑、乙脑、伤寒副伤寒、性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狂犬病防治要强化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加强与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流感防治要健全监测网点,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监测。根据疫情流行预测,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预防接种。麻风病防治要落实麻风病患者救助措施,宣传麻风病防治政策和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四、完善措施,促进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实施我省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开展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继续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保持全省无脊灰状态。继续落实《2006-2012年山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加强多部门合作。通过加强常规免疫服务、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执行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等措施,确保人群麻疹免疫力达到并保持在95%的水平。加强麻疹病例的监测管理和暴发疫情调查控制工作。预防医院感染,减少医院内传播。巩固提高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继续做好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开展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完善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措施,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合理规划布局预防接种门诊,避免出现服务盲区和交叉地区。落实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逐级培训。加大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力度,完善冷链补充更新机制。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强化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全面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关爱救助措施,逐步完善关爱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