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9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冀卫办〔2009〕2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2009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为主线,以完善消防责任机制、推行隐患排查新举措、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施行。在此之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培训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依法行政。要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完善和改进措施,确保新法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