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谢大鹏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四是严格执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通报力度,保证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王 继
工作人员 王胜夫
承办部门:备案审查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五是联系和协调有关专门监督部门,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同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既要监督行政乱作为,也要监督行政不作为,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结、有错必究,并答复举报人。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六是加大对行政违法责任人和行政复议败议案件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将败议的案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处理。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0年
中期措施:
一是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和组织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查处行政违法行为等等,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
责任人:办领导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闫 敏 林 松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献奇 吕春宝 刘纪伟
承办部门:省直案件审理处 地区案件审理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二是巩固、扩大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处罚权集中制度。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孙东哲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12年
四、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