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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省法制办整改方案》的通知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苑晓飞

  工作人员王庆贺

  承办部门: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10年

  中期措施:

  出台《吉林省2010-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研究完善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措施,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法制部门按照《规划》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工作人员 孟祥栋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二、在立法工作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些重要改革措施和决策未能及时配套立法措施跟进,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存在部分脱节。

  二是在立法中还有些照顾部门利益问题。有些不该出台的立法项目和一些不应设定的内容得以通过,未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在立法件的内容上还存在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够,行政机关管辖的事情过多,不该管的仍在管,审批程序该简化的不简化;对一些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文件该清理未清理;对行政机关权力规定比较具体,而对其责任规定则比较抽象;对群众的义务规定的比较具体,而对其权力规定比较原则;对处罚制裁的规定比较重视,而对法律的导向和服务作用则重视不够。

  四是在立法方式和程序上,仍然沿用过去一些习惯性做法,即偏重官方运作。忽视“民方”参与,缺乏改革和创新等等。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些重要改革政策的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2)严把立法审核关,照顾部门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科学。

  (3)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

  (4)公众和专家学者对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中期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适应,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工作成效明显,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高标准完成。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2009年继续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把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贯彻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所急需的、对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所急用的立法项目作为优先选项。突出以民生内容为重点的立法项目,出台若干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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