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百场价格政策服务”活动的通知
(浙价电〔2009〕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省局于2月份开展“落实企业价费减负政策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涉企价费减负政策,及时清理规范涉企价费政策,努力帮扶企业解困,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为进一步扩大企业服务面,切实提高服务效果,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百场价格政策服务”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活动期间,集中力量,组织干部深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公布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各项涉企服务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按省局部署,对涉企价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同时采取召开企业代表专题座谈会、建立企业联系服务点、组织实施专题调研、开展网上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价费政策,了解当前企业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完善涉企价费减负政策措施,切实帮扶企业解困。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的时间从2009年2月中旬起,至2009年2月底告一段落。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 “落实企业价费减负政策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活动之一,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百场价格政策服务”活动,强化责任意识,亲自带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把价格政策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要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展示活动成果。各地要及时向省局反馈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成效。请各市物价局于2009年2月底向省局书面报送本地(包括所辖各市、县、区)的活动开展情况,省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人:王勇珍,联系电话:87057372
传真:87052908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