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审查意见:
签名及日期:
主任审批意见:
签名及日期: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四存根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京( )援决字[ ]第 号
申请人:
事 由:
领函人签字:
批准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四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京( )援决字[ ]第 号
: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中心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现依据《
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
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五存根
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
京( )援拒字[ ]第 号
申请人:
案 由:
领函人签字:
不予援助理由:
时 间: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五
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
京( )援拒字[ ]笫 号
: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中心提出的律援助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现依据《
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
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不予法律援助。
不予法律援助的理由是
。
如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
司法局申请复查。
法律援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六存根
指派通知书
京( )援指字[ ]第 号
发往单位:
受 援 人:
事 由:
领函人签收:
批 准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六
指派通知书
京( )援指字[ ]第 号
:
根据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本中心决定对
关于
一案提供法律援助,现指派你单位承办该案。请你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并与受援人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并将指派情况告知本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