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工作力度,增加高等学校数量,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扎实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维护、加固和改造中小学校舍400万平方米。(十件实事)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科技厅牵头的工作
1.加大科技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联盟,努力攻克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
1.扎实推进文化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0年实现全省乡(镇)文化站、村级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全面达标。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计生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创意策划力度,挖掘文化资源,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国际影响的文化艺术精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广电局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用两年时间实现村通广播电视全覆盖。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省新闻出版集团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重点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协同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宗教局、省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测绘局、省地震局、太原海关、太原铁路局、省史志院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刘维佳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切实做好“三农”工作,努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引黄北干工程、35项应急水源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进程;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
(一)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1.加快推进35项应急水源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重点办、省电力公司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水保淤地坝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实施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扎实开展水库安全等专项整治。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积极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进程,解决好农村20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
1.继续抓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土地整理,确保2009年完成200万亩建设任务。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农机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建设。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机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实施玉米丰产、高效园艺、规模养殖、农产品加工“四大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中小企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局、农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省农信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