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积极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2009、2010两年,全省解决2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完成11万户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8万户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任务。2009年启动省属重点非煤矿山的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煤炭局、省扶贫办、省残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银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7.深入推进城市绿化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8.两年内,各市、县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营。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9.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煤炭基建局、省地矿局、太原电监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10.负责推进实施省重点工程建设。
协同单位: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1.解决40万户农村困难群众、棚户区居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十件实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煤炭局、省扶贫办、省残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1.研究制定拉动消费的政策措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采取促进产销衔接等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园区的作用,充分利用友好省、市(自治州)的渠道,积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6.大力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接受京津地区的辐射,形成产业互动。落实好与上海、江苏、湖南、湖北、山东、河北等地的经济合作协议,深化双方合作。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7.着力优化对外开放的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完善我省对外开放的产业、财税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创新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商招商、以企招商,并注重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果。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外汇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8.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行以质取胜和多元化战略,优化进出口结构,努力提高外向经济水平。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9.发展连锁农家店和新农村便民店2000家。(十件实事)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外办牵头的工作
1.加强外事管理,扩大对外交往。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旅游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强国外国内侨务工作,提高为侨服务、为国家大局服务的能力。
协同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大力发展旅游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文物局、省物价局、太原铁路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扎实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地震局牵头的工作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扎实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八)省人防办牵头的工作
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统筹负责推进公路、煤炭、天然气和煤层气、农村事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等省重点投资项目。
(一)重点工程建设
1.2009、2010两年,全省在国家鼓励支持的领域项目总投资约6500亿元,由此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万亿元。
2.公路投资2500亿元,建设里程4.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投资2000亿元,新开工3000公里)。
3.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投资500亿元。
4.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投资500亿元。
5.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投资500亿元。
上述工作在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