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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由各位相关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牵头责任部门为局综合处、科研所、总队综合处。

  三、大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主要内容:(1)积极推进和完善各专业定期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争取实现全覆盖。(2)加快“电子统计”工程的调整完善和分步推广应用。(3)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加快建立统一的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一的统计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做好国家统计信息网扩建工程的相关配套工作,做好本市统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改扩建工作。(5)继续办好统计网站,发挥其宣传窗口和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以及政务公开和业务交流的功能。

  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牵头责任部门为计算中心。

  四、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主要内容:(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抓好数据处理中主要数据间的匹配和衔接,处理好政府综合统计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间的依存关系。(2)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性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部门和新闻媒体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防止数出多门。(3)加强地方统计分类标准等业务基础工作,抓好统计调查项目报批和备案管理,减轻基层统计的负担。(4)结合贯彻国家统计局即将出台的《县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总结浦东新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试点的经验,积极在全市推进。

  由各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有关处室负责实施。

  五、积极开展反映民生民意和社会热点的统计专项调查

  主要内容:(1)开展城镇高收入人群状况、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情况、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农民工监测等调查。(2)开展存量空置房、住房保障、旧区改造等情况的调查。(3)继续做好调查失业率、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等调查,重点做好季度500家单位用工状况调查和月度城镇常住人口失业率抽样调查。(4)做好2009年度“窗口”行业满意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及迎世博600天窗口行业行动测评等调查。(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污染源普查、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等调查。(6)启动并开展社情民意电话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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