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处室(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安排

  2009年,上海统计部门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认真搞好各项普查和重大调查,积极推进统计改革,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继续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为上海实现“四个确保”、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

  主要内容:(1)市级统计机构要在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制定好整改方案,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2)区县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和上级党委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上取得实效。

  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牵头责任部门为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和统计分析

  主要内容:(1)继续及时跟踪、分析国内外及本市经济形势的变化与预测。(2)加强本市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和效应情况的跟踪分析,积极反映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先进典型。(3)开展企业科技创新专题研究,反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4)及时开展全市就业和失业变化的动态监测分析;继续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对本市财政、实体经济、消费品市场及对外经济贸易影响的调研分析;开展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情况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走势的跟踪监测;开展国家和本市宏观政策出台前后价格情况及市场动态的调研和跟踪分析;开展房地产市场及价格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5)认真落实好主要食品消费价格、重要工业品出厂价格监测月度旬报应急机制。(6)加强全市能源供应、消费和重点节能项目的跟踪监测,反映节能降耗目标的落实情况。(7)加大新农村建设统计监测力度,及时反映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8)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上海辉煌成就的系列统计分析。(9)加强对分析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对外积极开展横向合作交流,对内促进研究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联合研究。做好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的工作。(10)全年提供统计分析的数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低于去年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