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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


  (2)组队要求:每市1个代表队,每队限报4人,每个项目至少2人参赛,每人可同时报两个项目。

  9.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美发类(包括四项:男士发型,有缝推剪吹风造型;女士发型,女长发晚宴发型;教习模特,标准卷杠;教习模特,女士中发翻翘发式),美容化妆类(新娘化妆,真假发均可)。

  (2)组队方法:每个队参赛选手不超过10人,各队所需模特自行解决。美发类参赛选手必须申报两个项目,其中,男士有缝推剪吹风造型为必选项目。参赛不分年级、年龄和性别。

  10.护理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穿脱隔离衣;铺备用床(被单式);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氧气吸入法;无菌技术(铺无菌盘、戴无菌手套)。

  (2)组队方法:每市1个代表队,每队4人,每人选取其中4项作为比赛项目。

  11.建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建筑施工测量(团体项目);砖砌体(单人项目)

  (2)组队要求:每市1个代表队,建筑施工测量每队限报4人,砖砌体限报3人。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设有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等3个专业类别的3个比赛项目。高职组竞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决赛。各院校参赛项目数量不限,每个项目限报一个参赛队。

  1.数控技术大赛

  (1)比赛项目:产品部件的数控编程、加工与装配。

  (2)组队要求:参赛队均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2.模具设计与制造大赛

  (1)比赛项目:注塑模具CAD与主要零件加工。

  (2)组队要求: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3.电子技术大赛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2)组队要求: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队确定指导教师1人。

  六、大赛奖励办法

  1.个人决赛根据竞赛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获奖选手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颁发获奖证书,按参赛人数或工作组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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