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意见
(鲁教职字〔2009〕1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展现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术动手能力,促进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
(一)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再一次大推动和大检阅。“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等部门,围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十、百、千”建设工程,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各职业院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挖掘自身办学潜力,依靠部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努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我省的职业教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联合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会对进一步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二)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方面的一项新的重大制度设计。通过举办技能大赛,把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具有山东特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是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我们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是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重大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