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办字〔2009〕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春季是各类建筑活动陆续复工和开工的季节,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春节期间,大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遍经历了高负荷运转,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全国、全省两会陆续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尤为重要。为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季战役,确保两会期间建设系统的安全稳定,保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安全建设,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季战役
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重点是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建设系统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鲁建建字[2009]1号)的部署安排,针对本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要求,全面、深入地组织开展好春季战役。当前,一大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正在陆续开工建设,这些建设项目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长远大计,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安全建设。
二、强化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一)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和市政工程)在开工或复工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彻底的检修检测,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机械设备能够安全运行,防护设施切实有效。
(二)对于建筑施工、市政维护、城市供气、物业管理、环卫等行业(领域)使用的流动性较强的各类农民工,用工单位要严格组织岗前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必要安全防护常识后方可上岗。
(三)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以及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管理部门,要对各类设备、设施、管网、交通运输工具和各类游乐设施等,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行(营)。
(四)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针对春季大风、干旱等季节特点,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生产运营单位认真落实防风、防火、防灾、防疾病传播等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深入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不依法办理建设手续、无资质(超资质)施工、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建设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并指派专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