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皖经煤炭函〔2009〕56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2009年1月6日至10日,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安徽煤监局对2008年度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及淮北市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目标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与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了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李一矿与谢一矿望峰岗井、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祁东煤矿、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与祁南煤矿的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度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完成情况及效果
2008年,全省完成瓦斯治理井巷工程88644m、地面抽采钻孔15591m、井下抽采钻孔4614191m。2008年度,省政府安排瓦斯治理与利用项目23项,计划使用资金19851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4630万元。到2008年12月底,已按计划完成瓦斯治理与利用项目12项,完成资金投入229647万元,计划结转项目11项。经考核,全省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及利用量超额完成计划,并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瓦斯抽采量46683万立方米、利用量8503万立方米、抽采率47.87%,分别超计划11.15%、1.2%和1.5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加9083万立方米、2382万立方米和3.57个百分点。
四大矿业集团通过加大对瓦斯治理与利用力度,瓦斯事故明显下降,瓦斯突出次数明显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大幅度下降,全年超限133次,比上年同期下降61%。按利用的瓦斯量计算,可节约标准煤40万t,创收2.2亿元,相当减少排放 CO2 725万t,减少烟尘1150t、SO2 245t、废渣5000t,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
二、考核单位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度,全省共有六个单位参加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其中宿州市因金黄庄煤矿建井工期延长,没有进入治理阶段,因此其2008年度瓦斯治理与利用不予考核;淮北市因国通公司停建,考核时扣除国通公司的各项指标。各单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
三、主要做法
2008年,全省煤矿在瓦斯治理与利用上,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实施意见》、《
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以治理瓦斯、防止事故为核心,以加大利用、提高效益为重点,着力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加快瓦斯利用工程进度,实现煤与瓦斯共采。主要做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