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建投集团无偿划转企业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
(石政函〔2009〕13号)
市国资委:
你委市国资〔2009〕14号《关于向建投集团无偿划转企业国有产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将所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分批次进行无偿划转的意见。第一批可将石家庄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燃气集团公司、石家庄动力机械厂、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5家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在国有产权划转过程中,要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确保企业国有产权的安全和完整,切实维护企业债权人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尽快完成企业国有产权、工商注册变更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