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印发《200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建设西部强省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主线,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加强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服务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宣传咨询工作,大力开展“建设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活动,为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
3、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平安陕西”建设和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立足创新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4、着眼工作创新发展,健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法依治理机构在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中的职能作用,落实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用制度保障和推进工作的落实。
5、强化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适时组织省委中心学习组法制讲座以及省级机关处以上干部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