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推广杭州等地民生价格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并支持设区市和有条件县(市)开展民生价格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信息在引导市场理性消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创新价格监管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基础建设,为增强价格监测预警能力提供保障
加强价格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对价格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我省价格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方案,推动我省价格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市、县价格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市一级有专门机构,监测定点县(市、区)有专设机构、专职人员,其他县(市、区)有挂牌机构和专职人员的目标。
以启用价格监测预警管理系统为契机,加快价格监测预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一季度要在新老系统双轨运行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做好全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运行中系统技术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确保4月份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抓紧做好平台系统预警分析模块的完善工作。上半年重点在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应用,待系统完善和条件成熟后,系统终端用户逐步扩大到监测报价工作量比较大和有条件的骨干监测点。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价格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支反应灵敏、勤于思考、工作严谨、作风过硬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价格监测预警专业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省价格监测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力度,并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内开展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认真履职”为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加强价格监测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不断增强监测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对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准确判断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逐步建立一支价格监测预警专家队伍。今年将在省、设区市建立一支由粮油、生猪、成品油、电煤等重点行业专业人员组成的价格监测预警专家队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有关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讨,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熟悉市场的优势,为准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价格走势储备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
六、抓好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和检查
修订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考核办法,以突出抓活情况和预测预警为重点,修改、调整监测质量考核分值。坚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和监测质量考核,对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实行动态考核,做好日常纠错和定期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