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落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分别达到210元、140元、110元以上。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人群,以及因大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由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省民政厅、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各地城乡低保标准普遍比上年末提高30-40元/月。全面落实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30.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额9362万元。
(8)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进一步稳定价格,明确政策,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物价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廉租住房1.31万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6.11万套。全省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5.3万户,实现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无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9)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省水利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卫生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省财政足额安排专项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
(10)进一步解决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坚持公交优先,建设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新增公交车辆3000辆。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建设农村客运站130个、候车亭2000个。 (省建设厅、交通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城市公交线网优化课题研究。苏州、常州等9个省辖市和昆山、常熟等10个县(市)初步建成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新增公交车辆5100辆,新建农村客运站130个、候车亭2105个。
(九)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2.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行企业工资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大信访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重视社会组织建设。 (省司法厅、监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信访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出台《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完成“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江苏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为55.9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57.3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1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2亿元。受理群众来信2.3万件、来访1.7万次,基本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公益慈善民间组织、基层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3.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江苏打击犯罪工作绩效和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 (省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气象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制定出台《江苏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实施意见》。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5.72万件,劝阻群体性上访9330批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现行命案破案率分别达89.9%和96.8%,城乡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5752人次。及时发布雨雾冰冻、台风等灾害性预警信息和应对防御措施,恢复重建因雨雪冰冻灾害倒塌民房4761间,修缮损坏房屋1.5万余间。
4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省安监局、公安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2921起、死亡5916人,分别下降16.04%和11.0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4起、死亡261人,分别下降22.89%和29.08%。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4.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全覆盖,组织开展基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药品广告大检查。完成首批26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放心消费检查验收,创建工作由点到线向面拓展。
45.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完成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基本建成省级应急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市、县分别平均制订应急预案287件和55件,学校、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订率达100%,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应急预案制订率大幅提高。加快推进省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联互通。
46.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实行“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认真落实“保供、稳价”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储备体系,切实保障粮食、肉类、食用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继续完善价格补贴办法,做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有关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江苏调查总队)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省市两级猪肉储备制度,加强粮油等重要物资供应。出台《
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活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193件。对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测算,适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按季度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47.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出台《促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继续完善提高苏南四市电子监察系统,选择其他省辖市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编办、民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