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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50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40.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扶持发展80个左右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有线、无线传输网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建设“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文物局)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做好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工作,重点扶持82个文化产业项目,补助金额1.4亿元。制作电视剧29部844集,发行电视动画片49部。完成全省市级广电网络整合,省广电网络公司开业运营。新增有线数字电视用户270万。江苏省演艺集团等3家企业获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8家企业获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及省内10家出版社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加强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建成运行。对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清理,关闭有害信息问题突出的网站6215家,查处各类网上淫秽色情、诈骗等案件1312起。基本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13个省辖市和52个县(市)公布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八)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41.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 (省劳动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城镇就业1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4万人,继续保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组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扶持体系,享受同等的就业帮扶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81.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52.2万人。
  (2)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省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人行南京分行)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722万名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按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以及大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国家助学贷款8.2亿元,获贷学生9.63万人,基本实现“应贷尽贷”。
  (3)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 (省教育厅、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完成关于适当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政策调研,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省财政投入2亿元支持苏北苏中地区农村初中新建宿舍和食堂。69个县(市、区)如期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解任务。省财政安排资金35.7亿元,全面实施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
  (4)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 (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0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8.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375.6万和39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3.6万和85.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省财政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力度,补助数额由上年的1亿元增加到2亿元。
  (5)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投入2.75亿元,扶持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完成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和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省财政发放补贴。 (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5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建成乡镇卫生院300个、村卫生室3000个,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公开招募327名医学类相关人员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
  (6)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扎实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认真做好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苏南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各市、县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快建设一批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院等养老服务设施,60%的县(市、区)建立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 (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186元。出台《江苏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90.9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336.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1.5万人,11个省辖市、80个县(市、区)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或办法。全省共有城镇老年福利机构360家、乡镇敬老院1609家,66个县(市、区)分别建成1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65%,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3028元和2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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