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9]15号)


各市、县(区、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与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更加重视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1.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任务完成。
  2.认真及时制定和落实“五缓四减三补”政策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发挥阶段性措施的政策效应,防止现有就业岗位的大量流失,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抓好《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确保我省就业局势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八项”举措的贯彻落实,研究出台我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等方面的政策,做好就业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4.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掌握失业人员增减变化,实行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实施失业预防、调节、保障和控制,建立健全就业监测旬报告制度,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及相关措施。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相关政策,依法保障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权益。
  5.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信用社区等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城乡各类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