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9〕46号)
各盟市卫生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入冬以来,我国北京、湖南、山东、山西等省市相继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散发病例,人禽流感疫情形势比较严峻。冬春季节是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人禽流感疫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全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早谋划、早部署,充分做好思想、人力、技术、物资等各方面的准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和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能。临床医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伴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异常死亡情况以及群体发热病例,要认真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患者。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三、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人禽流感疫情
按照卫生部《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要求,旗县及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单位。
1.医疗机构要加强人禽流感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苏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将其转至旗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治),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白处注明“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6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