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由设区市集中培训,为期5天。
5.县(市)卫生局管理人员培训:到省级接受培训,为期7天。
培训工作在2009年11月底以前结束。
(三)培训人数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共培训1965人(每个乡镇卫生院1人);
2.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人员培训:共培训3930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各1人);
3.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共培训52907人(每个村卫生室1人);
4.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共培训1965人(每个乡镇卫生院1人);
5.县(市)卫生局管理人员培训:共培训136人(每个县、市、区1人)。
三、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
重点掌握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内儿科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征和方法。
(二)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人员培训
重点掌握内、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主要开展内儿科专项技能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
重点掌握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知识,提高卫生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五)县(市)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培训
重点掌握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卫生管理、卫生经济学等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职责及分工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1.按照中央《2008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要求,负责制定本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监督评估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开展监督评估并组织实施;
2.负责选编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教材;
3.负责县(市)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
4.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选编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人员培训教材。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中心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到市级医院临床进修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人员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