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09〕2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央《2008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体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内儿科专业服务水平;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内儿科专项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卫生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人数
(一)培训对象
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要求具有一定内儿科临床经验;培训内科、外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各1人(未参加过2008年培训的);每个村卫生室培训1名获得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管理人员;每个县(市)卫生局培训1名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共培训130天,其中:内科培训87天,包括理论培训22天,计176学时,临床实践65天,计520学时;儿科培训43天,包括理论培训13天,计104学时,临床实践30天,计240学时。理论培训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临床实践中心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到设区市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进修,一般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到县级综合医院内儿科进修。
2.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人员培训:由设区市集中培训,各5.5天。
3.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由县级卫生局负责,采用视频教学方式,组织村卫生人员,到乡(镇)卫生院集中培训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