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9〕3号)
各区、县政府,各市安委会委员单位,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经市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是本市落实“迎世博”各项任务和启动“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的冲刺年、决战年,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形势严峻。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是:在国务院安委会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指导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全力投入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以“安全办博”为重点,坚持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监管措施,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总目标,继续保持本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总体受控局面,为促进本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一、推进迎世博安全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防控能级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
市经济信息部门要启动对外环线以内、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以内、及外环线以外游离于工业园区外的36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统一规划和布局调整。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外环线以内及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内82家企业的调整、关闭或搬迁,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的目标。市安全监管、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环保、财政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布局调整。同时,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对化工园区外的新建化工项目从严控制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