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及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浙卫明电〔2009〕4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并针对目前国内各地陆续报道有关禽流感散发病例的疫情,为未雨绸缪,认真做好防控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把医院的医疗安全作为春节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和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67号)和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维稳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09〕2号)精神,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员工,认真落实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做好春节期间的信访工作,按照《
信访条例》和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妥善处理各类医患矛盾纠纷,把信访人员稳定在基层,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各级医疗机构在节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应重点加强安全防范,如防火、防盗、毒、麻、精药品、放射源、实验室等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确保安全。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增加人员值班,检修各种急救医疗仪器设备等。要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坚持“先抢救,后办理手续”的原则,做好急诊病人的救治工作。
五、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设有感染科的医疗机构,要注重感染病人的诊治,特别要针对目前国内禽流感疫情的散发态势,严格按照《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8版)》(卫办医发〔2008〕100号)诊治,发现病例应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坚持就地定点治疗,不得随便转诊;定点医院要保留适宜床位拟接受可能发生的病人,不得推诿。在杭的省儿童医院、杭州市传染病医院、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要专门腾出床位,调配好必要的抢救设备,确保随时能收治病人。